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八章 船舶碰撞 第一百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 第一百七十条 第八章 船舶碰撞 第一百七十条 船舶因操纵不当或者不遵守航行规章,虽然实际上没有同其他船舶发生碰撞,但是使其他船舶以及船上的人员、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适用本章的规定。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第一百六十九条 目录 第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