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八、 诉讼时效 第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第三十八条 八、 诉讼时效 第三十八条 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中断后,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出现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中断事由,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提出履行请求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三十七条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