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百九十五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