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八、 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 第三十五条 八、 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典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不适用延长的规定。该条第二款规定的二十年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八、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