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3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39、 39、 在诉讼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更换的,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的诉讼行为有效。 本条的规定,适用于其他组织参加的诉讼。 38、 目录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