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207、

207、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