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143、

143、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