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 16、 16、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5、 目录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