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三百七十九条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第三百七十八条 目录 第三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