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三百四十八条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四十八条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第三百四十七条 目录 第三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