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四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 第三百四十一条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四十一条 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并指定案件审理期间的财产管理人。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的,应当同时依照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十七、 目录 第三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