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被引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