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第五百四十九条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四十九条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司法协助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国家的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协助的,人民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第五百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