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 第三百六十一条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六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担保物权人,包括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包括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三百六十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