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十八、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三百七十八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四) 目录 第三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