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六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第三百六十条 十七、 特别程序 第三百六十条 经审查,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 违背公序良俗的; 违反自愿原则的; 内容不明确的; 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三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三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