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三十二条 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 (一) 二十二、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五百三十二条 涉外民事案件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告知其向更方便的外国法院提起诉讼: (一) 被告提出案件应由更方便外国法院管辖的请求,或者提出管辖异议; 第五百三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