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