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三、 关于抵押部分的解释 第七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七十七条 三、 关于抵押部分的解释 第七十七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先的抵押权与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一人时,该财产的所有权人可以以其抵押权对抗顺序在后的抵押权。 第七十六条 目录 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