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三、 关于抵押部分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五十二条 三、 关于抵押部分的解释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