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五、 关于留置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零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一百零八条 五、 关于留置部分的解释 第一百零八条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二条 第一百零七条 目录 第一百零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