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四、 关于质押部分的解释 (二) 权利质押 第一百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一百条 四、 关于质押部分的解释 (二) 权利质押 第一百条 以存款单出质的,签发银行核押后又受理挂失并造成存款流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