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