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 二、 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 第十三条 二、 合同的效力 第十三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