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 二、 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 第九条 二、 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二、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