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 四、 代位权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 第十一条 四、 代位权 第十一条 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四、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