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五百四十八条 第二十二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配合,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第五百四十七条 目录 第五百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