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第五百四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五百四十条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第五百四十条 减刑、假释裁定作出前,执行机关书面提请撤回减刑、假释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准许。 第五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五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