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四节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第五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五百二十五条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第四节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第五百二十五条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第五百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五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