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十二章 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 第三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三百五十八条 第十二章 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 第三百五十八条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不再认罪认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判。需要转换程序的,依照本解释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百五十七条 目录 第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