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 第二百九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百九十九条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五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 第二百九十九条 合议庭成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应当在评议笔录上签名,在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上署名。 第二百九十八条 目录 第三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