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庭前会议与庭审衔接 第二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百二十九条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二节 庭前会议与庭审衔接 第二百二十九条 庭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第二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