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八章 审判组织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第八章 审判组织 第二百一十五条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应当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应当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审判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第二百一十四条 目录 第二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