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七章 期间、送达、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七章 期间、送达、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一条 审判期间,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