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四章 证据 第九节 非法证据排除 第一百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一百二十九条 第四章 证据 第九节 非法证据排除 第一百二十九条 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及时将申请书或者申请笔录及相关线索、材料的复制件送交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