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章 证据 第四节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认定 第八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八十一条 第四章 证据 第四节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认定 第八十一条 被告人供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的; 讯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讯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被告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