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七十六条 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

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

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

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