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 第一百八十三条 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三)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 第一百八十三条 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三) 社会影响重大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