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死刑的执行 第四百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二十五条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一节 死刑的执行 第四百二十五条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百二十四条 目录 第四百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