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零六条

第四百零六条 涉外刑事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经有关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