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第四百零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四百零六条 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第四百零六条 涉外刑事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经有关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四百零五条 目录 第四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