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四章 证据 第九节 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第一百零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一百零五条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四章 证据 第九节 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 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 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 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 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 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