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二章 回避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回避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并告知其合议庭组成人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等人员的名单。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