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新的事实、证据,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调查;被告人提出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应当恢复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