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第二百零六条
第二百零六条 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
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
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