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第四百五十条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 (三) 8.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第四百五十条 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三) 证明罪犯确有悔改、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具体事实的书面材料;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