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