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2021年) 10. 10.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应当主动向起诉人了解案件成因,评估诉讼风险。对下列案件,可以引导起诉人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 (一)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机关处理的,可以引导起诉人申请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先行处理; (二)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机关处理的,可以引导起诉人依法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 行政争议的解决需以相关民事纠纷解决为基础的,可以引导起诉人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裁决、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等程序,依法先行解决相关民事纠… (四) 行政争议有其他法定非诉讼解决途径的,可以引导起诉人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三、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