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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2010年) 五、

五、 当事人提供境外形成的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办理相关证据的公证、认证手续。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论是否办理了公证、认证手续,人民法院均应当进行质证并决定是否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