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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84年) (1)

(1) 对无效合同可以先用裁定书确定,然后对当事人之间的财产纠纷进行调解解决。但是对于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而需要给予经济制裁以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应当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