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18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182. 182. 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181. 目录 183.